首页 资讯 正文

中央督察组点名山西这些城市

体育正文 160 0

中央督察组点名山西这些城市

中央督察组点名山西这些城市

生态环境部6月27日消息,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(huánjìngbǎohù)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发现,临汾、长治等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,部分填埋场渗滤液直排,一些填埋场违规填埋。详情(xiángqíng)如下(rúxià):

国家有关部门《关于(guānyú)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(shèshī)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明确(míngquè),到2025年黄河流域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,应建尽建焚烧处理设施。临汾、长治等市(děngshì)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缺口较大,生活垃圾仍以填埋为主。

一是生活垃圾焚烧(lājīfénshāo)设施建设滞后。临汾市现有2座焚烧设施,仅覆盖全市17个(gè)(gè)(gè)县(市、区(qū))中(zhōng)的4个;长治市(zhǎngzhìshì)现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,覆盖全市12个县(区)中的8个,长期超负荷运行。根据《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》,临汾市应于2025年6月前建成投产(jiànchéngtóuchǎn)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,新增处理能力1940吨/日(rì);长治市应于2024年6月前建成投产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,新增处理能力500吨/日。督察发现(fāxiàn),临汾市仅有日处理能力600吨的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点火调试,其他3个项目均无实质性建设;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仍处在招投标阶段,进展严重滞后。

二是部分生活(shēnghuó)垃圾填埋场(tiánmáichǎng)渗(shèn)滤液直排。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(kòngzhì)标准》规定,填埋场应规范设置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,合理建设处理设施(shèshī)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。督察发现,临汾霍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不到位,自2014年投运以来部分渗滤液一直未得到(dédào)有效收集和处理,经雨洪沟直排山沟。监测结果显示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浓度分别为(wèi)4970毫克/升(shēng)、1230毫克/升、12.1毫克/升,分别超出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排放限值48.7倍、48.2倍、3倍。

图(tú)1 2025年6月7日,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,临汾霍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未经处理的渗滤液(lǜyè)混合雨水,经雨洪沟直排山沟。

长治市沁县利民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设备自2023年6月以来,一直(yìzhí)不能正常运行,大量渗滤液未经处理溢流(yìliú)至外环境,形成污染(wūrǎn)坑塘。监测结果显示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浓度分别为(wèi)1560毫克(háokè)/升、875毫克/升、10.5毫克/升,分别超出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排放限值14.6倍、34倍、2.5倍。

图2 2025年2月22日(rì),督察组暗查发现,长治市沁县利民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(lǜyè)未经处理溢流至外环境,形成污染坑塘。

三是一些生活(shēnghuó)垃圾填埋(tiánmái)场违规(wéiguī)填埋。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规定(guīdìng),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垃圾填埋场混合填埋,含水率应小于60%;垃圾焚烧飞灰(fēihuī)(fēihuī)独立填埋分区应符合双人工复合衬层的防渗规定。督察(dūchá)发现,临汾市襄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对进场污泥把关不(bù)严,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违规填埋含水率76%—80%的污泥1.1万吨(wàndūn)。长治市武乡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20年5月以来,违规填埋含水率约80%的污泥1.4万吨。临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9月以来,在飞灰填埋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防渗要求情况下,违规填埋飞灰5673.9吨。

图3 2025年(nián)2月21日,督察组暗查发现,临汾市襄汾县生活(shēnghuó)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污泥。

山西省临汾、长治等市生活(shēnghuó)垃圾焚烧设施建设(jiànshè)规划推进不(bù)力,落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到位,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缺位。

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,并按要求做好后续(hòuxù)督察工作。

来源: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(gōngzhòng)号
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(de)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(nín)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(quánshǔ)证明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

欢迎大家“三连”支持!
图片
图片
图片

中央督察组点名山西这些城市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